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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爭法學者： 新措施不禁共同控制人 將錯失改變機會
- URL: https://www.winvestigates.com/network-thomas-cheng/
- Published: 2026-10-30T05:52:49.000Z
- Updated: 2026-10-30T05:56:00.000Z
- Author: Editor
- Tags: 專家意見, #bundle-network/227, #rail-02

研究競爭法和政策多年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前競爭事務委員會成員鄭建韓，對於調查發現樓宇維修市場參與者的高比例關聯，直言結果「很嚇人」，未曾在其他國家見過如此嚴重的情況，他質疑，市場上大量公司由相同人士控制，可能根本沒有真正獨立競爭。「一個人開了三間、五間、七間公司，令你以為有很多選擇，其實市場裏面來來去去只有幾班人。」

他續指，一班人開多間公司在同一市場競投工程，製造很多競爭的假象，其實已屬於圍標，是最極端的情況，認為政府應立法禁止同一個行業競爭的公司，由同一人擔任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他以美國為例，當互相競爭的公司符合相關法定條件時，會限制公司共用董事，香港可參考這類制度，減少競爭者之間的人員及決策重疊。

政府剛公布推出「全流程服務」為業主代辦招標、評標，上月接受公司申請加入預審名單，鄭建韓表示驚訝，「獨立委員會報告剛剛才批評『招標妥』名單令市民以為那些公司是安全，是被允許，原來並無監管，反而幫了不法份子作掩護，現在又整3張名單讓公司加入，公司當然會加入，最重要是如何保障市民。」

他建議政府利用新設的3份預審公司名單，從源頭限制公司共同控制，規定參與的顧問及承建商必須申報董事、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禁止同一人同時控制多間名單內公司，「如果今次名單不加入這條款，我覺得是錯失一個好好機會去解決這問題。」

規管共同控制人，長遠公司可能找其他人持股或當董事，他強調，限制可以涵蓋影子董事、透過代名人持股，以及直接或間接擁有財務利益或控制權的人士，並要求公司持續申報變動，若虛報須負刑事責任。他認為，相比直接證明合謀圍標，調查公司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或虛假申報相對容易，有助打破以多間公司製造競爭假象的情況。

## **刑事化下一步是執法 須確保足夠資源人手**

鄭建韓同時亦建議，公開公司背景及控制關係，提升資訊透明度，若改革能清理市場、改善競爭環境，亦可能吸引目前主要從事新建工程的公司進入維修市場。

政府今日提出修訂法例、重組樓宇維修支援服務及監管制度等改革。鄭建韓認同，市場競爭機制已嚴重失效，需要大刀闊斧改革，但成效取決於執行。

對於政府建立中央數據系統，利用統計及人工智能分析投標資料，並集中評標、要求業主從評分最高的三間公司選擇，鄭建韓認為技術上可行，外國亦有相關研究。他理解限制選擇可能是為防止顧問操縱評標結果，政府實際上成為業主聘用顧問以外的「第二個顧問」。但他強調，政府聘用的獨立評審顧問，必須與一般工程顧問及承建商完全切割，不應同時承接維修工程顧問工作，亦不得存在共同控制或經濟利益關係，否則可能重蹈利益衝突的覆轍。

對於政府提出將圍標刑事化，最高可判監十年，鄭建韓認同提高刑罰的方向，但強調必須釐清由誰主導刑事調查。競委會目前缺乏一般刑事執法經驗，若由其負責，須大幅增加具刑事調查經驗的人手。他初步估計，考慮到案件數量及複雜程度，至少需要增加約100人；若由廉署或警方負責，同樣須配備足夠資源。

他強調，圍標隱蔽、難以偵查，必須透過持續調查、成功檢控及具阻嚇力的刑罰，才能改變行業風氣，不能只停留在修例。他亦建議重新檢討強制驗樓制度，認為法例令業主必須進行工程，形成缺乏選擇的客戶群，可能削弱議價能力。政府須同時處理市場結構、制度誘因及執法失效，才能逐步改善問題。